1、格力电器:2024年中期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
格力电器(000651)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22亿元。
2、欣天科技:控股子公司拟7050万元购买东莞鸿爱斯47%股权
欣天科技(300615)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艾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购买哈塞尔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东莞鸿爱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交易对价为7050万元。东莞鸿爱斯主要核心射频器件产品为滤波器,目前主要应用于4G、5G等通信网络,具备爱立信供应商资质。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东莞鸿爱斯,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客户结构,实现技术、产品、市场等多方面的战略协同效应。
3、东百集团:部分指标明显高于行业水平 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
东百集团(600693)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为7.00元/股,静态市盈率、滚动市盈率、市净率分别为173.74、339.08、1.7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证监会行业分类之零售业最新(截至2024年12月30日)静态市盈率、滚动市盈率、市净率分别为24.75、25.74、1.87,公司部分指标明显高于行业水平。此外,公司从事的商业零售及仓储物流等业务的市场需求易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2024年1-11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4.27万亿元,同比增长3.5%,较去年同期增长率回落3.7个百分比,消费市场恢复有所放缓,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增速下降甚至下滑的风险。
4、南华仪器:拟购买嘉得力39.47%股份
南华仪器(300417)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杨伟光、佛山嘉旭、郭超键、刘务贞及叶淑娟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得力39.4745%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相关议案。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机关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壹连科技:拟10亿元投建新能源智能制造柔性电连接系统项目
壹连科技(301631)公告,公司拟与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智能制造柔性电连接系统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0亿元(含土地价款,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6、晶合集成:皖芯集成已收到各增资方支付的全部增资款95.5亿元
晶合集成(688249)公告,公司已与十五家外部投资者就向全资子公司皖芯集成增资事宜分别签署增资协议,协议条款保持一致。皖芯集成已收到各增资方支付的全部增资款95.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皖芯集成注册资本将由5000.01万元增加至95.89亿元。公司持有皖芯集成的股权比例变更为43.75%,仍为第一大股东,并保持对皖芯集成的控制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7、福能东方:参股公司南网云电被确定为云电投控的增资方
福能东方(300173)公告,参股公司南网云电参与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云南云电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并已被确定为增资方。南网云电将以货币方式出资6.24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51%。昆明进网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为6亿元,持股比例为49%。
8、津投城开: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公司股票复牌
津投城开(600322)公告,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持有的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津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月2日开市起复牌。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拟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9、均胜电子:子公司拟出资3亿元参与投资设立服贸基金二期
均胜电子(600699)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均智科技拟出资3亿元参与投资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占基金出资总额的3%。该基金将重点关注和投资数字经济、贸易新业态等领域,包括智慧城市、数据与云计算、软件与信息、供应链管理与物流、智能交通等,支持培育服贸新业态、新模式。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0、友好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友好集团(600778)发布异动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大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